1. |
申購人可至本公司各營業據點、透過營業員索取或由本公司網站下載取得認購意向書。 |
2. |
申購人填寫認購意向書後,可至本公司各營業據點繳交認購意向書或可傳真認購意向書至本公司各營業據點。(申購人認購本基金時,應充分了解填寫本認購意向書非申購成功之保證) |
3. |
本公司將於本基金填寫意向書期間截止後(至 95年9月14日15:00 之前),儘速進行申購額度之分配,並將是否獲得分配額度及分配金額之結果立即通知申購人。 |
4. |
確定獲得本公司額度分配之申購人須填寫申購書,申購人應依本公司通知之申購金額於一定期間內至銀行匯款到指定帳戶;另申購書可至本公司各營業據點、透過營業員索取或由本公司網站下載。 |
5. |
匯款後將申購書正本及相關文件 ( 相關文件如項目八 ) 繳交或寄回至本公司。(申購人若採郵寄方式寄送申購文件,請先將申購書及匯款單影本傳真至本公司) |
6. |
申購人應完成繳款手續並將申購書正本及相關文件送至本公司後,始完成申購程序,另申購人亦應確保所填寫及提供之申購文件均屬正確,否則視為申購人放棄申購之權利,本公司將扣除匯費後餘額退還申購人。 |